用户登录 | 设为首页 | 收藏本站 |
 

今日天气:

   
站内搜索:
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师资招聘简章-建筑工程学院门户网
 
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师资招聘 >> 正文

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师资招聘简章

 

师资招聘 时间:2016年06月21日 17:42 作者: admin 点击:

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师资招聘简章
一、学院简介
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84年的南宁职业大学,是由南宁市人民政府举办、区市共建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。学校座落在享有“中国绿城”美誉的广西首府南宁市相思湖高教园区内,是全国第一批28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之一。学校占地面积近2000亩,建有目前广西最先进的实训综合体、现代化图书馆、学生公寓、体育馆;下设11个二级学院,60多个招生专业,有来自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全日制在校生15500多人。
建筑工程学院创建于1984年,是我校成立最早、专业实力较强的二级学院之一。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500多人、技能+学历中短期培训班及成人教育学生400多人,开设有建筑工程管理、建筑工程技术、建筑设计技术、建筑装饰工程技术、房地产经营与估价、工程造价、物业管理、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等8个专业。学院成立了建筑设计研究所,拥有自治区级职业技能鉴定站。与多个实力雄厚、行业知名度高的企业共建了建筑施工、建筑绘图、装饰工艺、测绘、工程投资咨询、建筑结构施工、工程检测等多个校内外实训室及实习实训基地,其中建筑技术实训基地为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。
建工学院努力打造一支教学经验丰富、专业技能水平高、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,教师队伍中拥有大量来自行业、企业的兼职教师均为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知名度,专业技能突出的专家或技术能手。多年来,秉承“以就业为导向,以职业岗位能力为中心”的办学宗旨,以“培养建筑行业高技能应用型人才”为培养目标,与行业、企业深度合作,实施“订单培养”、“工学交替”、“工学结合”的人才培养模式,实现学生的专业学习与就业的零距离对接。同时实施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的“双证书”制度,毕业生除获得专业毕业证书外,还可考取相应的中级施工员、预算员、物业管理员等各类上岗证和职业技能资格证书,并为学生的后续发展开设国家注册建造师、造价工程师、监理工程师等考试课程;为学生就读成人高等教育(本科)和直接升相关的普通本科(专升本)搭建平台。此外,学院依托办学资源和办学优势,通过加强校政、校企合作,开展各类培训,发挥服务社会的功能。
近年来,学院初次就业率均在95%以上,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,部分毕业生已成为建筑行业颇有影响力的领军人物。
二、招聘条件和要求
按照学校深化示范性建设的部署和要求,为适应和满足学院快速发展及专业建设的需要,学院整合政府、行业、企业等各方面教育资源,致力于打造一支专兼结合、校企共建的高素质、高水平师资队伍,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水平,学院长期公开招聘来自行业、企业,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水平专兼职教师,欢迎行业、企业人才加盟教育事业,共同培养建筑类高技能人才。
(一)基本条件:
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,遵纪守法,敬业爱岗,工作责任心强,身体健康。有5年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验,具有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、国家注册建造工程师、注册监理工程师、注册结构工程师、房地产评估师、房地产经纪人等 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 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且有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之一者优先考虑。
(二)专业要求如下
1 从事土建、装饰、市政、安装、道路、园林等工程方面的工程概算、预算或工程招投标及投资管理工作等
2 、从事土建工程现场施工管理、质量检验、工程监理、安全管理、资料管理、材料检测等工作
3 从事装饰工程设计、工程装修、家庭装修、装饰施工监理、装饰工程计量计价、室内环境检测等工作
4 从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、施工图设计、水电安装工程设计等工作
5 从事过商品房小区、企事业单位、商业街区的物业管理类等岗位工作
6 从事过普通商品房、商业街区、二手房等房地产的营销策划、资产评估、资产买卖置换等岗位工作
7 从事过普通商品房小区、商业街区、企事业单位,写字楼等楼宇智能化工程系统设计、安装调试、使用维护和销售等工作
三、报名办法
1 、持本人简历、学历学位证、专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应聘面谈;
2 、将个人简历材料发送到我院师资招聘专用邮箱;
3 地址(Add):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
邮编(Post):530008
咨询电话(Tel)、传真(Fax):0771-2029309
13788683644 (高老师) 13878897266(苏老师)
13481105190 (刘老师)
邮箱(E-mail):jianzgcx@yahoo.com.cn
四、待遇情况
专职教师: 经考核,符合我校师资引进条件的可考虑引进,月薪4000~6000元。
兼职教师: 课酬分别按照初级、中级、高级职称和教学效果按40-70元/课时(40分钟/课时)的标准每月统计发放,标准不低于全区同类院校水平。

关闭

南宁职业技术学院-建筑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@2009-2010 E-MAIL:jianzgcx@yahoo.com.cn

通讯地址: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邮政编码:530008

联系电话:0771-20293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