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工程学院制定实施《违纪学生反思志愿服务管理办法》 促违纪学生教育转化
  • 作者:黄燕
  • 编辑:黄燕
  • 发布时间:2021-05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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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,加强对学生违纪的教育引导,促进违纪学生的教育转化,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,进一步推动学风建设,帮助学生更好成长成才,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,建筑工程学院制定了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反思志愿服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并于5月10日起施行。

根据《管理办法》)规定,违纪学生除了要根据校纪校规受到相应的违纪处分外,根据其受处分等级,违纪学生需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为师生、学院、学校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和提供无偿服务,即学生违纪受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处分后,在撤销处分考察期内,需分别对应完成6、8、12、16个反思志愿服务时。《管理办法》同时明确了违纪学生完成反思志愿服务的方式,以及反思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流程。学院希望通过违纪学生参与反思志愿服务的方式,加强对学生违纪的教育引导,强化违纪反思教育效果,有效预防学生违纪行为的发生,保障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,为我院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与风气。

同时,学院将不定期召开违纪学生思想教育会议,加强对学生的违纪教育;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和违纪学生QQ群,加强对违纪学生的跟踪指导,根据违纪学生的成长困惑和需求,细化帮扶举措,提供个性化指导,帮助学生成长成才。

《管理办法》的制定,是学院加强学生校纪校规教育的重要形式,对严肃校风校纪、推动学风建设、建设文明和谐学院将起到积极作用。

供稿:黄燕

审核:苏金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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